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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。开展社会服务承诺活动是转变服务观念,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。践诺诚信是树立卫生行业崭新形象的具体体现。按照纠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,我院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: 1. 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。 2. 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。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。 3. 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。 4. 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。 5. 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 6. 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 7. 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 8. 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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